承重結構有哪些(承重結構的鋼材應保證哪幾項力學性能和化學成分)
承重結構有哪些(承重結構的鋼材應保證哪幾項力學性能和化學成分)筑分類和耐火等級(1)
1.按建筑使用性質可分為民用建筑、工業建筑和()。
A.醫療建筑b .軍事建筑
C.d .農業建筑
2.下列選項中,()屬于建筑。
A.水塔b煙囪c水壩d學校
3.下列建筑結構中,耐火等級相對較高的是()。
A.鋼筋混凝土結構
C.鋼結構d .鋼混凝土結構
4.下列關于耐火極限判定條件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A.如果構件失去承載能力,則自動認為構件的保溫性和整體性不符合要求。
B.甲類防火門的耐火極限應以防火完整性或防火隔離度來判斷。
C.如果組件的完整性被破壞,則組件的隔熱自動被視為不合格。
丁、丙類防火門的耐火極限由耐火完整性判斷。
5.在下列因素中,()是影響建筑構件耐火性能的最重要因素。
A.建筑構件的結構特征b .材料的老化性能
C.火災類型和使用環境要求d .材料本身的性質
6.某民用建筑底部有三個便民服務點,分別是理發店(280㎡)、小店(150㎡)、郵局(310㎡)。室外設計地面至平屋頂和女兒墻的高度為53。6m和54。4m,所以該建筑為()。
A.b .二類高層住宅建筑
C.一類高層公共建筑d .二類高層公共建筑
1.d【解析】按建筑使用性質可分為民用建筑、工業建筑和農業建筑。這個問題的答案是d。
2.d【解析】我們通常把為人們提供生活、學習、工作、居住以及從事生產和各種文化社會活動的房屋稱為建筑物,如住宅、學校、劇院等。人們不生產不生活的建筑稱為‘構筑物’,如水塔、煙囪、大壩等。這個問題的答案是d。
3.b【解析】按其結構形式和建筑材料可分為木結構、磚木結構、磚-鋼筋混凝土混合結構(磚-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鋼骨混凝土混合結構(鋼-混凝土結構)等。采用鋼結構,耐火性差。一般情況下,需要涂刷防火涂料來提高燃燒性能。普通鋼結構構件的耐火極限只有15 -30min。鋼筋混凝土結構是指以鋼筋混凝土作為柱、梁、樓板、屋頂等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構件,以磚或其他輕質材料作為墻體等圍護構件。鋼-混凝土結構是指屋面采用鋼結構,其他主要承重構件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這個問題的答案是b。
4.b【解析】耐火極限是指建筑構件按時間-溫度標準曲線進行耐火試驗的時間,以小時(h)表示,從其受到火的作用時起至其失去支撐能力或整體性或防火隔熱作用時止。其中,承載能力是指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承重或非承重建筑構件在一定時間內抵抗倒塌的能力;耐火完整性是指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當建筑分隔構件的一側暴露于火中時,建筑分隔構件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焰和熱氣穿透或火焰出現在背火面上的能力。耐火隔熱是指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筑分隔構件一側受火時,建筑分隔構件背火面溫度在一定時間內不超過規定值的能力。絕熱層損壞不能推斷其完整性不符合要求。防火門按耐火極限分為三類:甲類(隔熱防火門)、乙類(部分隔熱防火門)、丙類(非隔熱防火門)。甲類防火門的耐火極限應以耐火完整性和隔熱性判斷,丙類防火門的耐火極限應以耐火完整性判斷。這個問題的答案是b。
5.d【解析】材料本身的屬性是構件耐火性能的主要影響因素,決定了其用途和適用性。這個問題的答案是d。
6.c【解析】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 -2014(2018年版)附錄A. 0_ 1 -6,當建筑屋頂為平屋頂(含帶女兒墻的平屋頂)時,建筑高度為建筑外設計地面至屋頂表面的高度;根據2。1.4、商業服務網點指商店、郵局、儲蓄所、理發店等小型經營場所。,設置在居住建筑的一層或一、二層,每個分區單元的建筑面積不大于300m2。題目中的便民服務點面積超過300m2,不屬于商業服務網點。建筑性質屬于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過50m。這個問題的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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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決定將中立兩國外交關系降為代辦級,外交代表都有哪些等級和分類?(2)
外交部11月21日發表聲明,對立陶宛不顧中方嚴正抗議和多次交涉,允許臺灣省當局在立陶宛設立“代表處”,并決定將兩國外交關系降為代辦級表示強烈不滿和嚴正抗議。
據外交部網站“禮賓知識”介紹,外交代表又稱外交使節,是一國派往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的代表。負責外交事務的代表有永久和臨時兩種。常駐外交代表,是指派駐特定國家或者國際組織,負責與該國或者該組織保持經常聯系的代表;臨時外交代表是指臨時出國承擔特定任務的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將外交官定義為在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和其他政府間國際組織中具有外交級別的人員,館長為上述機構的行政首長。中國的外交級別包括大使、公使、參贊、一秘、二秘、三秘和隨員。根據《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權與豁免條例》,使館負責人和具有外交銜級的外交官統稱為“外交代表”,是廣義的外交代表。
一.外交代表的級別和分類
確定外交代表的級別是建交雙方同意建交時需要一致的重點之一。外交代表的級別應該是平等的,并在建交公報或其他文件中清楚地看到。
理論上,外交代表包括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和臨時代辦。
(1)特命全權大使,簡稱大使,是最高級別的外交代表,是一國元首派往另一國的代表。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權和豁免,享受比其他兩級外交代表更高的禮遇。在現代外交實踐中,各國互派大使級外交代表是通行的做法。
在世界范圍內,具有大使同等地位的外交代表包括高級專員。高級專員是英聯邦成員國的外交代表。在以英國女王為首的英聯邦國家中,高級專員是由首相向首相派出的。
在《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中,教廷使團是與大使同級的外交代表。梵蒂岡大使是梵蒂岡教皇派出的大使。
(2)特命全權公使也是一國元首派往另一國元首的外交代表,但其禮遇不如大使,享有與大使同等的外交特權和豁免。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特命全權大使級別的外交代表越來越少,大多數國家都將特命全權大使升級為特命全權大使。建國之初,我們和一些北歐國家互派特命全權大使,都是升任大使。現在大部分駐外使團都有公使一職,但和這里說的特命全權公使是不一樣的。大使館里的公使是外交代表處的一級外交官員,在禮賓順序上僅次于大使。像其他外交官一樣,他的任命不需要東道國的事先同意。
此外,教廷使節被列為特命全權大使級外交使節,派遣與教廷大使相同。
(3)代辦,由一國外交部長派往另一國外交部長處,是最低級別的外交代表。代辦的禮遇低于大使、公使,但代辦享有的外交特權和豁免權與大使、公使相同。
1954年后,根據兩國政府的協議,中國與英國、荷蘭先后互派代理人,其任務是繼續談判建交,處理僑務和商務。這是建立正常外交關系之前的特殊做法。
與常駐代辦不同的是,臨時代辦是在使館負責人休假、離崗、或因故不能見事時,臨時代理使館主持工作的外交官。代辦不是外交代表的級別,一般是外交代表機構中負責政府事務的最高級別外交人員。
外交官被任命為臨時代辦,無需東道國事先同意。
二。特使(臨時外交代表)
特使,被派遣臨時執行任務的外交代表,也稱臨時外交代表。我國特使是指由總統或政府派往他國執行特定禮儀或政治任務的官方代表。可以分為總統特別代表、總統特使和中國政府代表。我國駐外機構館長還可以擔任總統特別代表、總統特使、中國政府代表。
在國際上,特使通常由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派出,被稱為總統(國王)特使或政府代表。
根據他們的使命,特使可以分為兩類:禮儀性和政治性。禮儀是指出席外國元首就職(加冕)儀式、國慶(獨立)日、重要合作項目開幕(竣工)儀式、悼念外國領導人或前政要、出席葬禮等活動。政治是指出訪、談判、協商、磋商、斡旋,就專門問題向有關國家、國際和地區組織傳遞信息或信函,應外國政府或國際、地區和專門組織的邀請出席雙邊和多邊會議。
根據國際慣例,特使的身份可以通過他的證書、官方照會或其他官方消息來確認。
特使的地位將在其任務完成并回國后終止。
一些國家還有巡回大使,也稱為巡回大使。無任所大使不是常駐某國的使節,而是專門從事某項事務的使節。
三。大使的任命和在職活動
按照國際慣例,派遣國在正式任命特命全權大使(如高中使節)之前,必須向對方提供新任外交代表的簡歷,以征得接受國的同意。特使只有在接受國家重新招募提名的批準后才能就職。
新任大使抵達駐在國后,應及時通知駐在國外交部。當你到達該國首都時,通常會受到禮賓司司長或外交部其他官員的迎接。
抵達接受國后,新大使應盡快向外交部或禮賓司負責人提交其全權證書的副本,然后提交給接受國國家元首。
按照國際慣例,一般認為新任大使遞交國書或國書復印件后開始履職。在中國,新任外國大使提交國書復印件后可以參加禮儀活動,但任職日期以遞交國書日期為準。
新大使上任后,他應該禮節性地拜訪一下東道國的政府官員。對于當地外交使團,任命通知應通過正式照會發出。一般來說,對外交使團的禮節性拜訪是從拜訪外交使團團長開始的。
新任大使可以舉行抵達招待會,邀請駐在國相關官員和各國外交使節。一些東道國官員還為新特使舉行招待會或宴會,并邀請新特使、夫婦和外交官出席。
四。外交代表的離職和離境活動
外交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職務終止:任期屆滿,被本國政府召回,另有任用;特使死了;被東道國政府宣布為“不受歡迎的人”;兩國外交關系因戰爭或其他事件而破裂和中斷;邦交一方發生政變,使節被解職或使節自愿離職等。
一般情況下,外交使節通常以照會方式通知駐在國外交部、各國駐駐在國外交代表機構以及在駐在國有往來的各國外交使節。照會中應注明臨時代辦的姓名;向平日有往來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相關官員、使節打告別電話;舉行離任招待會等。
按照慣例,駐在國政府為離任使節舉行歡送活動,包括會見領導人、組織歡送會和授勛。
一些外交使團的負責人將出面為離任大使舉行招待會。
特使離任回國,東道國外交部一般會派代表到機場(站)送行。各國使節酌情為他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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